天弘基金陷股權內斗

1月4日,兩大股東螞蟻金服和內蒙君正鬧翻了。螞蟻金服2013年10月入股天弘基金并獲得控股權,但至今仍未“正名”,因另一重要股東內蒙君正一直未如約繳納增資款,導致工商變更一拖再拖,近日螞蟻金融服務集團提起仲裁申請。本期作者:楊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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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君正回應增資案糾紛:事起未分配利潤
近日,天弘基金股東陷股權糾紛一事鬧得沸沸揚揚。在螞蟻金服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對內蒙君正的仲裁申請后,內蒙君正昨日首次作出公開回應,透露出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方式之爭是事件的起因。
內蒙君正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完全違背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方案》第五條第一款“根據本次增資擴股安排,公司現有股東享有本公司增資擴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潤處分權。其后實現的利潤由新老股東按出資比例共享”的規定,直接導致天弘基金增資擴股沒有完成。
內蒙君正方面認為,因為天弘基金是國有控股企業,此次增資擴股是實質由國有控股企業改制為民營絕對控股企業的經濟行為。
2014年6月30日內蒙君正發出《關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資擴股相關工作的函》,并向國資管理部門緊急匯報。內蒙君正在咨詢天弘基金之后,得到的口頭答復是國有資產需要重新評估,目前仍在等待國資管理部門的書面文件。
此外,內蒙君正認為,由于這是一個重大且敏感的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公司無法做出準確的法律判斷,也無權解釋和進行任何協商,公司只能做好免除自身法律責任和自我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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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螞蟻金服反駁 “口水戰”掀起
“內蒙君正明明知道并簽署了正式的協議,但在公告中不引用正式協議的規定,反而引用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的一個方案,這是何居心?”螞蟻金服內部人士針對內蒙君正的公告不滿地指出。
上述螞蟻金服內部人士所說“正式協議”便是2014年1月20日,內蒙君正、螞蟻金服、天津信托、蕪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員工持股主體正式簽署的《增資與認購協議》。
對于內蒙君正的澄清公告,螞蟻金服也在昨晚迅速反擊,《增資與認購協議》中明確規定:自協議簽署日至增資擴股完成之日,未經螞蟻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進行利潤分配。此外,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計未分配利潤仍然為負,依照《公司法》規定,不能進行利潤分配。
對于內蒙君正稱,增資仍待國資批復的說法。螞蟻金服卻稱,“天弘基金的增資擴股一直得到天津市政府大力支持”。并表示,截至目前,從未收到天弘基金國有控股股東關于增資擴股的國資評估存在問題,及重新啟動評估的任何書面通知。
同時,螞蟻金服強調,截至2014年6月27日,其已向天弘基金全額繳納了增資款,并取得了《出資證明書》和《股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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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爭斗升級 余額寶能否獨善其身?
盡管尚不清楚,內蒙君正最終按不按約定出繳6943萬元的出資額,天弘基金兩大股東鬧翻背后,股權博弈將會持續多久。更關注另一重要問題,該事件是否波及到余額寶的收益。
對此, 螞蟻金服理財事業部總經理袁雷鳴表示,此次仲裁是股東層面解決爭議的行為,螞蟻金服和天弘基金在余額寶業務上的合作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對于余額寶用戶也沒有任何影響。
天弘基金也表示,股東層面的行為,并不影響公司任何的業務運營,公司一切正常,天弘基金將保持經營和投資運作的獨立性,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股東行為對余額寶業務合作沒有任何影響,對于余額寶用戶也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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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新華都董事長陳發樹和云南紅塔集團簽署協議,紅塔集團將向陳發樹轉讓6581.39萬股云南白藥股份,陳發樹其后支付了約22億元保證金。
然而,2年多的時間過去了,云南紅塔集團一直沒有按照協議將所持云南白藥股權劃轉給陳發樹。
2011年12月8日,陳發樹向云南省高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與被告云南紅塔集團之間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法有效,判令云南紅塔全面繼續履行。
2014年7月,最高法判決,紅塔集團向陳發樹退換22.07億元本金及利息。而云南白藥的股價則從2009年9月的23元左右最高漲到過79.20元。
經歷一審敗訴后,陳發樹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終審判決也意味著陳發樹在追討云南白藥股權一案中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