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楊文 王皓 田文杰)認證、提交、籌款、轉發……只需輕輕地動下手指,你可能就給一個家庭帶去了希望。依托互聯網的迅速和便捷,在連接網友善心、助力善款籌措的同時,高速發展的網絡眾籌平臺也暴露出誠信失范、審核流程不嚴謹等問題。
“在網絡眾籌平臺發布救助,對捐款人來說,是一種自愿捐助行為,不屬于慈善法規定的慈善募捐。”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黃浠鳴表示,籌款人應公開客觀地把真實情況介紹清楚,保證信息透明。
民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公開募捐平臺服務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個人為了解決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難,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發布求助信息時,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運營商應當在顯著位置向公眾進行風險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信息,真實性由信息發布個人負責。
以輕松籌為例,該平臺在捐款時會提示捐助者:“該項目信息不屬于慈善公開募捐信息,真實性由信息發布個人負責,輕松籌提示您了解項目后再幫助Ta。”輕松籌聯合創始人兼總裁于亮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眾籌平臺目前只能加大患者提供材料的審核力度,例如派出志愿者去醫院實地核實相關信息,但也不能完全保證募捐信息的真實和準確。
水滴籌曾發表聲明,求助人在提交身份證明、病情證明等相關材料,通過平臺初步審核之后,還需要經過社交網絡的監督驗證、提現公示驗證等,才能最終完成提現。輕松籌表示,平臺需要項目發起人提供個人身份信息、疾病信息、治療花費情況,家庭經濟情況、以及商業保險以及家庭資產等信息。對疑似有問題的項目,平臺工作人員會在提現前進行視頻審核。
個人在平臺發起大病求助,是否必須公開工資收入、房產、車輛等信息?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正是審核中存在的難處。
“身份、銀行、醫院病情等可以通過人工去核實。”于亮表示,家庭資產只能靠患者及其家屬自證。“患者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公司等信息,目前并沒有查詢患者資產的有效途徑,資產可能在個人名下,也有可能在家庭名義下,操作中不容易核查。”于亮說,眾籌平臺會要求患者及其家屬自己承諾并進行公示,但這也主要依托于公眾監督。
水滴籌負責人則表示,面對當前個人資產缺乏合法有效核實途徑等問題,籌款平臺的審核工作依然有改進空間。
如何確保善款的正當使用?2017年7月,民政部出臺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范》提出,平臺宜開通在線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術保障,捐贈資金應直接進入慈善組織的銀行賬戶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賬戶,不應截留或代為接受捐贈資金。
眾籌資金的后續提現和使用上,于亮表示捐助者在確認捐款后,輕松籌會提示捐助者關注該平臺公眾號,以便在以后的推送中告知捐助者眾籌進展,并會在達到目標籌款后進行公示。“如果公示期內沒有質疑,項目發起人才能正常提現,籌款的使用也會及時公示。”
2018年10月,愛心籌、輕松籌、水滴籌3家平臺聯合發布《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包括告知用戶大病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并會加強求助信息前置審核、建立失信籌款人黑名單。截至目前,輕松籌平臺已經將2000多人納為失信者。
此外,電商平臺、互聯網上還存在制作虛假材料的產業鏈,“為騙取醫保社保,催生了一批制作虛假病歷、票據材料的產業。眾籌平臺提高自身審核水平的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加大源頭治理,嚴厲打擊販賣兜售虛假病歷等行為。”于亮說。他還呼吁相關部門加大對眾籌平臺的監督與管理。
近日,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幫助個人大病求助平臺健康發展,民政部積極引導有關平臺聯合開展自律。將在已有的相關規定基礎上,針對群眾關切持續完善行業監管,引導相關平臺進一步修訂自律公約。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印波建議,眾籌平臺應實行并完善“先行賠付機制”。如果經平臺審核為不真實的騙捐、籌款額與實際家庭財產狀況或與治療費用不相符合,平臺應將籌款先行高效退賠給捐助人,以保障捐助者和真正貧困無法醫治的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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