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2月25日電(記者周文沖)執法辦案中不得凍結用于恢復生產、發放工資的資金,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疫情防控專用物資和資金……重慶市出臺多項政策指導意見,服務企業復工復產,為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在25日召開的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李豐川介紹,為針對性解決當前企業復工復產中面臨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回應企業和社會關切,在前期文件和舉措的基礎上,重慶市委政法委出臺了《關于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為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保駕護航。
《意見》共10條,主要包括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妥善辦理涉企民商事案件、規范執法司法行為、預防化解矛盾風險、優化法律服務和政務服務、健全落實政企溝通對接機制、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監督等內容。
其中,在依法嚴懲違法犯罪方面,《意見》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合同詐騙、虛假訴訟、欺行霸市等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經濟秩序。
同時,在嚴格規范執法司法行為方面,針對企業特別關心的查封、扣押、凍結資金和限制人身自由問題,《意見》明確要求政法機關在執法辦案中不得凍結用于恢復生產、發放工資的資金,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疫情防控專用物資和資金,加強對涉企犯罪嫌疑人羈押的必要性審查,防止案件久拖不決,最大限度減少執法辦案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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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宙超